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各县区水行政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各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办监督函(2022)77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开展重点抽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22年4月11日印发)持续开展检查,并对此前自查和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三是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每月末对台账进行统计更新,次月3日前上报市水利局监督科。首次上报时间为2022年9月5日,同时上报《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对进度缓慢、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的通知
联系人:郝志杰 0319-63942371 邮箱:lysljdk@163.com
2022年9月2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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