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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豫水办防〔2023〕2号)的相关要求,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现将本市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收社会监督。

      请上述各县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各项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忧患意识、问题导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2023年洛阳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2023年洛阳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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