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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水函〔2023150

       

      洛阳市水利局

      关于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洛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半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2023112日,市水利局组织对你单位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听取了建设单位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和相关单位发言。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不够重视,水土保持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

      2.监理工作履职不到位,未发挥监理作用。

      3.水土保持临时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堆土区随意堆放,临时苫盖、拦挡、排水、沉沙池等措施不完善。

      二、有关要求

      1.强化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各参建单位承担建设任务和本工程水土流失特点,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并强化责任落实。

      2.监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水土流失。

      3.尽快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善施工场内及临时堆土区苫盖、排水、拦挡、沉沙池等防护措施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抓好问题整改,1130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并抄报伊滨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伊滨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联系人:陶亚美  联系电话:65963939

       箱:lyslsbk@163.com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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