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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水函〔2023151

       

      洛阳市水利局

      关于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洛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半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2023112日,市水利局组织对你单位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听取了建设单位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和相关单位发言。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未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未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水土保持临时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临时苫盖、拦挡、排水等措施不完善。

      二、有关要求

      1.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时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并同步上传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2.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尽快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尽快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善施工场内临时苫盖、排水、拦挡等防护措施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抓好问题整改,1130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并抄报瀍河区、西工区农业农村局,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瀍河区、西工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联系人:陶亚美  联系电话:65963939

       箱:lyslsbk@163.com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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