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1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推进水利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抓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仝宇鹏同志担任组长,四级调研员金加法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各科室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水利网站、“洛阳水利”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制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办法》,提高管理建设水平,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在市民之家设立行政服务窗口,便利群众和企业;三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在网站设立办事指南专栏,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编制办事指南手册进行发放,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四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解读,解读稿通俗易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机制建设。制定了《洛阳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准确、真实、安全,符合保密规定。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和方式。2020年共公开各类信息845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63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11条;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等宣传60余次,在报纸报刊上发表信息34篇。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在水利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并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互联,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利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形式新颖,解读稿通俗易懂,全年共转发、发布政策解读稿13篇。四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给各业务科室设立专栏,及时在网站发布水资源公报、水利政策制度、水行政许可审批、水利工程施工进度等信息,同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0年通过“百姓呼声”、“群众诉求系统”等平台答复群众诉求158件,参加市行风热线节目4次,参加洛阳市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1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使用答复新模板和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进行答复,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工作。2020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制定《洛阳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洛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同时积极向市委信息室、市政府信息科、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供稿,2020年共在市政府网站、洛阳信息简报、省水利厅网站发布110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对“洛阳水利网”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保证网站规范运行。对涉及水利行业的重要政策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转载,提升传播效果,在“洛阳水利”微信公众号增加原创,提高发布频率。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年共在学习强国上宣传3次,在电视、广播媒体上宣传60余次,在与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河南日报、中国水利报等报纸报刊上发表信息34篇,并于3月份在中国水利报上利用两个版面对“洛阳地理文化”进行专刊宣传,增加群众对洛阳水利发展的了解和认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2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1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在一些政策、制度、工程建设等方面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改进情况:积极与业务科室沟通,梳理我局公开事项,及时查漏补缺。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解读方式上需要创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理解的语言、图表等,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改进情况: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文章,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工作人员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改进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建设、政策理论等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