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水政监〔2018〕4号
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部署,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的通知》(水政法〔2018〕95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的通知》(豫水办政监〔2018〕11号)精神,为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进一步加大全市河湖执法工作力度,特制定《洛阳市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将从2018年下半年起组织专项行动,每年对部分流域和地区河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请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和局属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于每年11月5日前将年度河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市水务局和市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人:市水政监察支队 穆小伟
电话:69913861 邮箱:lyszjczd@163.com
市河长办 王德军
电话:65556711 邮箱:lyslhzb@163.com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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