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事项类型:权责清单
服务对象:法人
受理条件:水利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申报材料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内容要实事求是,如有虚假者,责任自负。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括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专题论证、进行专家评审或者听证、现场查勘以及水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审查要求对申请材料、报告进行修改所需要的时间)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办理流程:受理--决定
办理地点:洛阳市民之家水务局窗口
主办部门:建设管理科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介质要求 |
材料来源 |
1 |
验收申请报告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