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事项类型:权责清单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受理条件: 需要在河流、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单位或个人 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受理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括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专题论证、进行专家评审或者听证、现场查勘以及水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审查要求对申请材料、报告进行修改所需要的时间)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理地点:洛阳市民之家水务局窗口
主办部门:水政水资源科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介质要求 |
材料来源 |
1 |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原件3份 |
本人提供 |
2 |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
复印件1份 |
本人提供 |
3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原件1份 |
本人提供 |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