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不含河道采砂)
事项类型:权责清单
服务对象:法人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括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专题论证、进行专家评审或者听证、现场查勘以及水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审查要求对申请材料、报告进行修改所需要的时间)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办理地点:洛阳市民之家水务局窗口
主办部门:建设管理科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介质要求 |
材料来源 |
1 |
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2 |
申请文件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3 |
活动方案文本及相关图纸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4 |
《项目对河道及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5 |
县区出具的书面意见文件 |
原件3份 |
单位自备或本人提供 |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