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四条: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办理此事项需具备下列条件:
a)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
b)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
c)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d)格式符合要求;
签章有效。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
4、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5、专家审查意见
6、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的承诺书或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书
7、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核准。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或即办)。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或即办)。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14 结果送达
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无法领取,可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领取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办公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90。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详见:附录A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