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1.根据 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为“法人验收后,质量评定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不得组织下一阶段验收”。
2.根据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5.3.3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5.3.4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41/T 1297—2016)》“11 核备核定”、 “附录K 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报送资料清单表、附录L 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查表、附录M 水利工程质量缺陷备案登记表”等。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办理此事项需具备下列条件:
a)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
b)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
c)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d)格式符合要求;
签章有效。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1、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报送资料清单
2、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报送资料清单表
3、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4、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5、验收申请报告
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汇总表
7、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8、原材料、中间产品、混凝土(砂浆)试件等检验与评定资料
9、金属结构、启闭机、机电产品等检验及运行试验记录资料
10、监理抽查资料
11、设计变更资料
12、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13、质量事故资料
14、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1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17、单位工程完工质量检测资料
18、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19、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观测资料及分析结果
20、竣工图
21、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资料
22、分部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情况及验收情况
23、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
24、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25、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6、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27、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28、其他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核准。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或即办)。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或即办)。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14 结果送达
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无法领取,可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领取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办公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90。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详见:附录A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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