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办理此事项需具备下列条件:
a)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
b)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
c)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d)格式符合要求;
签章有效。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占用防洪保留区用地方案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4、专家审查意见
5、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核准。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或即办)。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或即办)。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14 结果送达
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无法领取,可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领取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办公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90。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详见:附录A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