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1.根据 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未经质量核备的工程,项目法人不得报验,工程主管部门不得验收。”
2.根据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5.3.5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41/T 1297—2016)》“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核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当监理单位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指定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竣工验收自查,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认定质量等级后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水利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办理此事项需具备下列条件:
a)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
b)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
c)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d)格式符合要求;
签章有效。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1、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核准。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或即办)。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或即办)。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 咨询电话:0379-63917290
14 结果送达
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无法领取,可由委托人携带委托书领取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水利局窗口。办公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90。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详见:附录A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