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水利建设新形势,落实好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管理,水利部对现行《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办法自行作废。发文日期2020年12月18日。
6-210104161400451.doc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