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 2021年12月29日 第4994期
国立杰 彭可 李乐乐
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5年来,全省各级河湖长、各地区各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守好一库碧水’的殷切嘱托,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团结治水,重拳‘治乱’,铁腕‘治病’,系统‘治根’,河清湖美、人水相亲、城水共荣的美丽画卷逐步呈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说。
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河湖长履职担当。河南省委省政府组织18个省辖市第一总河长书面述职,省委书记、省长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将南水北调水源区和干线工程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923名,省级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挂帅,库区由南阳市委书记担任市级河长。今年汛期,沿线各级河湖长不间断开展巡库巡渠达4000余次。
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抓好河湖突出问题整治。集中治“乱”方面,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整治“四乱”问题582个,在去年的基础上,2021年9月再次开展为期1年的河湖“清四乱”乱专项整治行动,汛期积极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道清障行动,确保了行洪安全;持续治“砂”方面,严打非法采砂,年初组织“回头看”,汛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9月再次组织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为规范合法采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制度化规范化意见,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出台水利工程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目前全省机制砂生产规模达到1.5亿吨。
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河长﹢”改革。省委书记、省长联合签发省级总河长令,大力推行“河长﹢”改革。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广“河长﹢检察长”模式,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新路径;省公安厅、河长办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方案,在全省主要河湖建立“河道警长”,部分市县成立水上公安分局;在水利系统全面推行“河长﹢网格长”,织密河湖监管网格,推动水利系统冲在第一线、站好第一班岗;在重要河流建立“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队伍共6.1万余人,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河小青”等,增强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以‘河长﹢’模式深化河湖监管,全省实施‘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借助司法力量攻克‘疑难杂症’,织密‘河长﹢网格长’监管体系,打造‘河长﹢互联网’监测网络。通过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突出打好黄河‘清四乱’歼灭战,有效提升了河湖的行蓄洪能力,净化了河湖生态。”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说。
亮点展示:
平顶山市:规划先行 建章立制 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
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平顶山市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着力打造全域生态水网,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沙河、洪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三年来,还相继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道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根据“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工程管理的方法和生态修复的标准,平顶山市积极探索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模式。
为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平顶山市共组建5家大型国有砂石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发证、统一开采、统一销售、统一收益分配、联合执法的“五统一联”管理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国有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有采砂任务的县均成立了国有平台公司,实行封闭化,工厂化、生态化、标准化作业,产、运、销一体化市场运营,利用市场化手段将砂石资源转化为河道综合治理成效,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赢效果。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建机立制、强化管控,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治理和经营兼顾,采砂和疏浚结合,开采和修复同步,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采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庆民说。
驻马店市:夯实责任 奖惩分明 长效常态河长制
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9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压实县区党委政府责任和各级河长职责,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被市政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跟踪问效,出现的每一个问题均列入政府督查台账,规定期限。对“清四乱”、疑似“四乱”图斑复核、河长巡河情况进行周通报、月排名制,压实责任、促进工作。
2018年1月,驻马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出台补充意见,提出:在流经相应县区的河道和各县区行政区城内的湖泊发现1处非法排污口,1处非法采砂点,1处非法弃置矿渣、石渣、垃圾的, 由市财政扣减相应县(区)财力50万元;1处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1处畜禽养殖污染排泄物入河、入湖以及河道、湖泊非法水产养殖的,由市财政扣减相应县(区)财力10万元。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相挂钩文件的出台,为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的督导督查提供了政策支持,正阳县、泌阳县、汝南县等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督导处罚办法。
驻马店市政府成立10个督导组,分别由河长制成员单位的班子副职任组长,每月不定期对县区河湖管护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市河长办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全市河湖管理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市水利局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水利重点工作,10位处级干部包县督导督查。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整改,市河长办对工作开展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县区、河长进行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县区财力。
为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出台了相关的督查检查意见(办法),发挥部门优势,助力河长制工作。市纪委监委对问题较多的县区采取进驻式督查,实施挂牌督办。对在河湖采砂管理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南阳市:党建引领 全域护水 “四制四化”保护碧水清流
南阳市地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京津冀豫地区后方“大水缸”,也是千里淮河发源地。
南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建立南水北调水源区和干线工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体系,筑牢“保水质、护运行”组织保障。组织淅川县与陕西省商南县、湖北省郧阳区建立“两县一区”联防机制,每年两次开展联合巡查。开展丹江口水库“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将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持续实施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等项目,今年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2020年5月,南阳市成立湍河治理联合党委,沿河3个县级河长牵头成立了党总支,乡村建立了党支部和党小组,形成了上下贯通、严密高效的组织体系,湍河流域“四乱”问题全面清零。市河长办复制湍河经验,“河长+全域党建”在全市遍地开花。白河、唐河、淮河、丹江水系总河长牵头成立4个市级河流管护联合党委、8个县区河流管护联合党总支,5000多名党员成为巡河护河的坚强堡垒。在河道管护范围内设置“党员责任岗”,引导、组织、发动群众,真正把爱河、护河变成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南阳市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党政负责制、部门协作制、行业网格制、绩效评价制,治乱法制化、治理系统化、监管信息化、参与全民化”的“四制四化”工作模式。创新推行“河长+塘长”机制,大力推进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在三年全面排查、整治提升25494座农村坑塘基础上,建立“塘长制”。
2019年12月13日,水利部就南阳“四制四化”工作模式专题刊发简报,魏山忠副部长作出批示。南阳市河长制工作连年被河南省河长办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南阳市“四制四化”模式入选“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南阳市水利局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闫道畅副局长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内乡县乡级河长李丰高荣获“优秀河(湖)长”荣誉称号。
周口市:握指成拳 铁腕推进 重塑生态建设幸福河湖
周口市中心城区三川交汇,航道通江达海,当地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多条河流穿城而过这一独特的优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河湖保护,努力实现中心城区水系互联互通生态宜居。
周口市深入推进“河长+”工作机制,“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以“检察蓝”“河道警长”守护幸福河。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河湖类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市公安局、周口市农业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沙颍河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