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2020年,洛阳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效率、责任的办公制度作为前提;把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为重点;把抓好宣传教育,培养一支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干部队伍作为保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使全市的水利建设、依法治水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健全组织机构。2019年4月份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强化法治工作,组建了政策法规科,并根据领导干部调整两次下发了《关于调整洛阳市水利局法治水利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洛水政〔2019〕17号、洛水政〔2020〕157号),调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水利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实现了组织领导高规格,全员参与全覆盖,把依法行政作为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二是常抓常议,抓好工作落实。局党组切实将依法治水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等。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洛水政〔2020〕12号),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三是完善考核监督,落实责任职能。2020年7月28日,下发了《洛阳市水利局法治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日常考核工作的通知》(洛水法组〔2020〕14号),根据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将涉及水利的行政职能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将水利依法行政的主要指标,包括政务公开、规费征收、行政处罚、水行政部门执法执纪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
二、推进服务型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根据单位职责,每年年初对洛阳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委托,对洛阳市河渠管理处、洛阳市节水服务中心、洛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和洛阳市水土保持监测站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把行政指导纳入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理行政指导有关案例进行集体研讨,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执法证办理工作;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2020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市2020年水行政执法暨服务型执法培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落实各类制度。进一步落实水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等,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文书。二是认真开展合同审核管理及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法制审核管理,所有政府合同经局政策法规科认真审核后,再交局法律顾问审核,2020年至今审查备案45份,未出现合同纠纷现象。三是引入法律顾问参与。2020年6月出台《洛阳市水利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服务模式及保障机制,对重大执法行动,重大决策出台,涉外合同的签订,水事纠纷的调处进行会商研判,确保了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进一步促进法律顾问在水利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四是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全面梳理涉水法律依据,科学界定各类执法主体,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司法、审计和公民、舆论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五是做好日常指导和台账资料整理。积极协助指导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河渠管理处等执法单位查处相关违法案件,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日常做好行政处罚、强制等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并积极向市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信息。
四、抓住重点环节,强化宣传教育
我局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以“内外兼修”为目标,坚持集中与长效相结合,既注重传统教育,又注重采用新方式、方法,做到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开展法制教育相关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2020年6月,我局邀请了市委党校徐志萍老师以《学习贯彻加快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为题作专题辅导讲座;2020年7月3日,邀请洛阳市市委党校退休教师李旭围绕民法典为全局干部职工做授课辅导,内容为《民法典的体系与修订》,并组织召开第17次党组(扩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精神要义、条文文本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二是强化水利队伍的法治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并积极开展各类专业法学习培训,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在水利系统形成每个水利人代表水法,日常工作体现水法,依法行政维护水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搞好集中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搞好宣传教育,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宪法日”等重要和关键节日期间,大力开展宪法及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印发宪法、水法规、节水知识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送宣传信息5万余条;联合社区,共同做好专题法规宣传。2020年4月,我局联合西工区唐宫路街道光华社区和丹城社区开展了以“节水护水、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社区宣传活动;为提高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了水土保持国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洛政办〔2019〕71号),2020年8月制定出台《洛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洛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严格按照准备会议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定和形成纪要的程序进行决策。推行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法律重大决策过程,提前做好法律防控,打造“事前预防、事中防控、事后补救”的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为积极参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做好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2020〕23号),并进行了转发(洛水法组〔2020〕9号),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目标方向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科室配合,形成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合力。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省、市要求部署,不断推行“放管服”改革,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做到“凡批必进、凡进必全、凡受必理、凡收必缴”,以单独对外的收文窗口受理审批业务,坚持业务受理与办理相分离,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能,优化行政审批。一是规范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省审批事项目录,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自查我局保留的审批事项。经梳理,我局现有审批事项21项,全部进入市民之家,无厅外审批事项,无变相审批、违规审批行为,无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及随意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增加审批条件等行为。精简审批材料,对不必要的材料进行了清理精简。规范审批程序,我局下发了《洛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细化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岗位职责,不断优化各环节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将原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压缩50%,大大降低办事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明晰办事指南,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服务指南,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形成统一标准,在市民之家服务窗口实施“指引”。梳理规范省、市权力事项库内审批事项要素信息,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和网络进行事项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让办事人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原则,工作重心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运用线上业务平台,对监管的事项主体做到全流程监管。四是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进行改革,按照我局职责范围整理了洛阳市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起草了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实施细则。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依法行政的
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增强,依法治水的各项制度还有待完善,工作中一些难点问题还有待破解,基层水利法制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十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健全水利法治,做好《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监督管理。
四是继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服务型执法。
特此报告。·
中共洛阳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2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