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主汛期以来,全市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河道行洪安全已进入关键期。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汛期行洪安全,洛阳市河长办向各县区河长办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提醒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落实责任河段管护任务,降雨前后应适当加密巡河频次,对河长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河道环境持续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
要求各级河长、巡(护)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查河道内非法采砂、污水直排、侵占岸线、有无阻碍行洪构筑物、河岸保洁是否到位等问题,在重点地段加密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和处置,保洁管护等工作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由于暑期来临,为给全市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水域环境,市河长办还特别提醒各级河长在日常巡河工作中要检查河道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未成年人防溺亡提醒工作。



偃师区河长办下发通知,要求加密乡村级河长巡河,对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组织区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陆管中心对东一干渠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对交办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各行政村将防溺水工作与巡河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管理,加大对陆浑灌渠府店段、九龙角水库等辖区内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伊滨区以河长制为抓手,在伊河伊滨区段配备43名防溺水巡防员,确保每片水域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做到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着力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