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doc
2.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用准则.doc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