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冲突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二者有冲突,水利工程项目公告是以10算还是5日,而且看到水利部网站发的公告基本都是5个工作日。2、招标的规模标准现在是以施工200,设备、材料100万,监理50万执行还是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400万,设备、材料200万,勘察设计监理100万执行。
水利部回答: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2.自2018年6月1日起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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