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河长办、陆浑水库管理局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伊川县、嵩县、汝阳县、伊滨区所辖的陆浑灌区总干渠、东一干渠、东二干渠、西干渠开展巡河巡查工作。巡查组采用“四不两直”形式,主要针对垃圾入渠、污水防治及渠道“清四乱”等重点问题进行巡查,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给各辖区县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2020年11月,洛阳市将陆浑灌区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是河长制在洛阳实践中的一项有力创新,市河长办定期会同陆浑水库管理局开展联合巡河巡查工作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是相关责任河长“有力有为”的重要体现。
巡查组强调,陆浑灌区既担负着农田灌溉输水任务,更是我市相关县区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有力保障,各级河长和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陆浑灌区保护和管理,认真履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跟踪问效,让“河长制”变为“河常治”,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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