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县区水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各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近来,国内发生几期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市水利局连续转发了各级各部门关于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隐患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稳定祥和的国庆节,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市水利局已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现依据相关要求编制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洛阳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洛阳市水利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市水利局于2022年4月20 日转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印发了《洛阳市水利局关于防洪行洪能力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市水利行业潜在安全风险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做好“十一”假期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我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工程建设和工程运行领域事故的发生,市水利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进一步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主要是摸清各单位安全生产底数;检查核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以及各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
(二)市水利局对市级直接监管的水利生产企业、局属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县级监管的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
(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摸清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底数,建立安全监管对象清单,并在“回头看”期间对清单内不少于总数20%比例的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必查,并建立问题台账。
(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水明发[2022]17号)规定的检查内容和重点任务持续开展自查,并梳理总结此前自查和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有重点地再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
三、检查内容
(一)大检查开展情况:检查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否按照水明发[2022]17号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建立台账,隐患是否限期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隐患是否挂牌督办,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存在新的问题隐患。
(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对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企事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否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是否能熟练掌握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以及每月是否按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等信息上报工作。
(四)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小水电站、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水利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这次“回头看”检查的重中之重,紧盯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围堰、爆破、池下暗挖、施工隧洞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全面细致检查重点环节风险,突出检查参建各方安全发展理念是否牢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复杂施工条件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深入开展,施工许可、承发包、专项施工方案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施工无证、无图纸、无方案、无资质和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项目法人是否保障合理工期和安全投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统筹协调是否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是否严格把关,是否加强对施工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监督,发现隐患是否督促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重点岗位带班作业制度,是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是否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等。
四、督导检查程序
(一)督导前准备。通过被督导县区提供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清单,了解被督导县区安全生产总体概况,并依据检查重点确定专家和业务科室人员,组建督导组,做好监督检查准备工作。
(二)督导检查。直接进入现场开展检查,根据现场查看、问询和查阅资料情况,填写监督检查问题清单(附件1),并现场提取留存问题佐证材料,填写工作底稿(附件2)。
(三)问题反馈。现场检查完成后,督导组立即当面向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直接监管单位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对能证明已经现场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不纳入问题台账,但要督促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四)问题整改。督导检查结束后,市局将建立问题台账,印发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视发现问题情况,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通报的各类事故教训,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部署,扎实开展好这次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千方百计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对自查和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三)在各级检查和单位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该撤场的撤场,该关停的关停。
(四)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密切协同,积极配合,做好检查过程中业务对接工作,督促指导落实各自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单位)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式样)
监督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序号 | 问题 | 位置(到村) | 佐证材料编号及页码 | 整改建议 | 现场整改情况及整改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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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被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确认时间:
工作底稿
被检查项目: 编号
问题简要描述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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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
3.
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 被检查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工 作 底 稿 编 制 说 明
1.工作底稿由检查人员如实填写。
2.问题描述后应注明相应附件编号。
3.附件为检查发现问题的佐证材料。
4.底稿编号规则按照“年-月-日-检查单位-检查组序号”编排,如“2022年9月26日市水利局第一检查组”。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