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对贯彻落实省第五号总河长令,开展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洛阳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牛东晓、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水利部门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河南省第五号总河长令发布了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全市要紧紧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高质量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全市水利系统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把幸福河湖建设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为洛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要素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高标准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流域、河流防洪规划,围绕水源、水量、水质等因素科学制定方案;坚持水岸共治、系统治理,抓好水污染防治;尊重河湖的自然属性、自然规律,保护河湖生态的多样性。二要统筹谋划项目实施。在谋划布局上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四水同治”“五水综改”等重点治水兴水工作结合起来,与河湖“清四乱”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城市提质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三要做好宣传工作。幸福河湖建设关系群众生活、涉及群众利益,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幸福河湖的重大意义、新鲜经验、工作成效、生动案例,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洛阳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河湖长制,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主动作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凝心聚力贯彻落实省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不断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安全保障,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和优化水生态环境,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造美丽幸福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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