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雷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履行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王晋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人事、党建、纪检、离退休干部、群团、信访稳定、水利宣传、后勤管理、平安建设、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机关党委、市河渠事务中心。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市水利局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张 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水利监督、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水资源管理科(洛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监督科(审计科)、市节水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李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工作。分管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容宝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农村水利水电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吴显强 党组成员 负责机关财务、移民安置、移民扶持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科、移民安置科、移民后期扶持科。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刘 郡 总工程师 负责规划计划、工程建设、河(湖)长制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科、河长制工作科。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