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结果:A

       

      洛阳市水利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226

      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洛阳市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和水利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关心,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洛阳市水利基本情况

      洛阳地跨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流域,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其中黄河流域12446.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1.8%。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00条;共有各类水库156座,其中大型5座、中型12座、小型139座。

      二、问题建议采纳情况

      您提出的强化系统治理、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支流河道治理等4条建议,市水利局充分吸纳学习,并融入到具体工作中。

      (一)强化系统治理。从全国2008年开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试点工作以来,尤其是2021年实施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市河道治理工作坚持系统治理理念,同时优先对重点河段进行防洪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涉及我市12个县(区)120条河流的131个项目,基本覆盖了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河道治理。今年7月,水利部启动了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要求对流域面积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实施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一条河一条河治理,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该项工作涉及我市的18条河流,目前正在按照有关技术大纲开展调查评估、河流治理方案、年度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为规范河道治理,同时紧跟上级政策方向,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洛水计〔2012〕33号)等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计〔2012〕1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6〕44号)等要求,通过认真筛选、积极组织,将我市更多的河道治理项目纳入到上级盘子,以便于更好地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更好地规范指导项目建设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国家、省、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我市自2008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资金2.8亿元,投入市本级资金1.6亿元。同时,在河道治理方面,部分县(如洛宁县、嵩县、新安县等县)积极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方投入,弥补地方财政资金年度投入不足的问题。近期拟争取嵩县德亭川2023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

      (四)加强支流河道治理。自2010年我市在争取上级对重要支流治理(涉及我市的伊河、洛河、伊洛河干流)的政策、投入基础上,我市同期对黄河支流(如畛河等)、伊洛河支流(如渡洋河、连昌河、白降河、德亭川等)、北汝河支流(如马兰河、靳村河等)等河流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做到对干支流治理、重点部位治理的优先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科学谋划项目、规范项目实施。市水利局将结合我市目前及未来一个时期的需求,及早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政策,积极谋划一批利当前、促长远的项目,并组织有关县区单位进行实施,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如市水利局正在组织推进的故县水库灌区、前坪水库市区供水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的建设实施,全市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同时,市水利局将继续响应落实上级政策,在全市开展完成“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进一步解决黄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投资政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要求,水利工程上级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为预算内投资和水利发展资金两个方面。市水利局将继续在谋划项目的基础上,紧扣上级政策支持领域、类别,向上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经对接省水利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我市已对实施的“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程申请省级奖补资金,通过政府投资补助调动县区河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及时了解学习目前的专项债、一般债有关政策,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接财政部门申请年度债券资金,服务保障我市的水利工程及非工程建设资金需要。据统计,截至目前,2022年度我市已争取上级资金支持3.75亿元,涉及重大农业节水工程、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淤地坝治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类型。

      总之,市水利局将持之以恒按照新发展理念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在组织县区实施“两清一护”的工作基础上,紧扣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将符合条件的我市河道治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纳入上级有关规划、方案治理范畴,为项目尽早实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等创造有利条件,以河道安澜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发展。

                   

                         

       

                                202298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