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河南省“五水综改”工作方案》(豫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深化“四水同治”,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综合改革,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公平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多元投入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良性运转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城乡统筹的水务产业市场,不断开创治水兴水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突出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实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

      ——改革创新,两手发力。研究涉水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改革措施,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瓶颈难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统筹谋划,示范引路。在统筹谋划涉水事务相关制度、规划的基础上,稳妥审慎,循序渐进,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推动改革事项。

      (三)改革目标

      立足我市市情水情,聚焦水资源配置、水权市场化、水利投融资、水工建管模式、水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将其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通过水源改革,重点解决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有序利用问题;通过水权改革,重点解决水权市场和水权制度建设问题;通过水利改革,重点解决两手发力的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问题;通过水工改革,重点解决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和提升防灾减灾水平问题;通过水务改革,重点解决供水保障能力和供排一体统筹推进的产业发展路径问题。

      到2023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26.3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3.6立方米,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83;初步完成洛阳市主要河道取用水结余指标调配,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用水指标。有序推进农村供排水一体化建设。

      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7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2.1立方米,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86,年度取用水5万立方米以上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完成全市13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推行水利工程社会化管养服务。

      到“十四五”末,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建立;水权交易行为公平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水工程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水务产业市场合理有序。初步形成配置合理、用水有序、投资多元、运管高效、城乡统筹、监管有力的现代化治水兴水体系。

      二、重点任务

      推进“五水综改”,水源是前提,水权是基础,水利是根本,水工是支柱,水务是主业。

      (一)开展水源改革,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为重点,以节水优先为关键环节,形成“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有序供水保障体系。

      1. 坚持节水优先

      强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修订《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以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和县域节水型社会为抓手,深度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行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

      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作用,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科学谋划调蓄工程

      发挥故县水库、前坪水库等已有工程供水能力,有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和调蓄工程建设,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多源互补、互为备用、集约高效的供水水源格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优化水源配置

      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科学利用外调水,鼓励利用再生水,用足用好分配水量指标。贯彻落实《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水源优化配置方案》。加快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前坪水库市区引水工程等重点引水调水工程建设步伐,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加强取用水监管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取用水户开展随机抽查。完善地下水位自动监测及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安装改造,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控。创建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 鼓励利用再生水

      加强再生水输配管网和取水点建设,从工业利用、景观环境、绿地灌溉、城市杂用、农业灌溉等方面扩大再生水利用配置领域和规模,提高我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 推进水环境治理

      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落实河湖长长效履职和监管机制,保持河道“长制久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

      高标准实施以小浪底库区周边为重点的沿黄绿化工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国土绿化、新一轮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湿地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水权改革,探索形成公平有序的水权交易市场

      水权是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权属清楚、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体系,探索建立与水资源禀赋相适应的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1. 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

      在黄河干流、伊洛河支流以及北汝河现有水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新的取用水指标。以县、区用水总量控制和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为基础,探索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探索调配我市伊洛河取水许可结余指标,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收储与处置业务。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建立多元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因地制宜实行农村供水价格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探索水权绿色金融

      研究推动水权交易的有关金融衍生品业务,探索供水工程水权资产证券化、取水权抵押、水权入股等方式,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人行洛阳支行、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分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水利改革,实现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

      水利是根本。强化水利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以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为重点,建立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破解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题。

      1.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

      按照“确有所需、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力争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及省级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体系

      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1〕25号),制定水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建立事权清晰、责权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政府投入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创新水利项目投融资机制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工具。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 盘活水利资产

      支持采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移交—经营—移交(TOT)、产权交易等方式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和运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水工改革,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水工是支柱。在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水利设施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1.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推行水利工程社会化管护

      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探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工程维修养护分离,鼓励发展专业化水利工程管护企业。支持水利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推动水利事业单位改革

      准确定位水利事业单位职能,科学设置事业单位职责,构建与新时代治水兴水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利事业单位职能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加快防洪安全体系建设

      完善伊洛河等重要支流防洪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城镇防洪排涝等薄弱环节建设,补齐防洪减灾工程短板。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 提高智慧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平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应用”的思路,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实现监管更高效、管理更精准、运行调度更科学、应急处置更快捷、便民服务更广泛,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政数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水务改革,有序推进水务一体化

      水务是主业。探索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分类分区推进农村供水发展,统筹开展水务供排一体化,形成合理管制、有序竞争的水务产业市场,做大做强水务产业,促进城乡水务提档升级。

      1. 加强城区供水保障能力建设

      完善供水设施布局,加强市政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城区供水覆盖面,不断提升供水品质。发挥故县水库市区引水工程效益,改善用水结构,拓展供水范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分类分区推进农村供水发展

      结合村庄区域分布现状和基础设施覆盖程度,分类提升农村供水发展水平。在城郊融合类村庄,优先实施公共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和聚集类村庄,充分利用骨干水源和供水设施,扩大覆盖范围;对骨干水源和规模化供水工程相对缺乏的偏远村庄,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联村并网供水;对于采取分散式供水的偏僻村庄,维护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统筹开展水务供排一体化

      加强总体设计,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和城乡供水二元化格局,兼顾近期目标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市场化、企业化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统筹开展水务供排一体化,打造从原水、供水、排污处理到中水回用的水务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发改委、国资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任副组长,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洛阳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研究制定我市“五水综改”工作配套子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文件。探索涉水体制创新、政策创新、法治创新、管理创新、投融资创新等改革措施,不断完善治水体系,增强治水能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五水综改”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路径措施等,确保“五水综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五水综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五水综改”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和督导检查,推动“五水综改”取得实效。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强“五水综改”宣传解读,定期宣传改革成效,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支持试点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