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00号
洛阳市水利局
关于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农业农村局、伊滨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对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2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随机抽查检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 抽查对象
2023年至2024年洛阳市水利局批复的在建(含完工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
二、 抽查内容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后续设计开展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三、抽查时间
全年共抽查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程序
(一)抽取现场检查对象名录。按要求上下半年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中各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每次现场检查的对象名录。
(二)抽取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名单。按要求在洛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作为本次执法检查组成员。
(三)检查人员安排。由市水利局带队,洛阳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有关专家、技术支撑单位及抽取的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市水利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赴现场检查。
(四)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水利局按要求进行结果公示。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