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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信用河南”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近期,市水利局水政执法支队在办理某公司未经批转擅自取用地下水一案时,对其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办案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对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主动告知书》,详细告知了该公司在完全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并且满足最短公示期后,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在线修复信用,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一处罚一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将“两书同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拓展信用修复成果,大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推我市市场信用环境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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