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首先感谢贵委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洛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突出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我市历年来“双控”考核目标均达标完成,2023年我市用水总量11.686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1.3立方米,比2020年分别下降14.1%、28.4%,提前完成2025年用水总量不超过16.768亿的管控目标。二是做好重大项目水资源要素保障。通过节水优先、内部挖潜,圆满完成百万吨乙烯项目每年1835万立方米水资源要素保障任务,确保百万吨乙烯项目顺利开工;积极推进“万亿国债”项目故县灌区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伊洛河水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扎实开展节水创建行动。全市累计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12个(4个待命名),洛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已于2023年12月通过省级验收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目前正在准备迎接国家验收。
二、提案有关问题解决措施
1.取水指标利用受制约问题解决措施。对我市取水指标利用受到工程、水质、水资源时空分布、用水指标不足等因素制约的问题,一是依托小浪底南岸灌区及引畛济涧等工程,在现有九泉、金水河和负图3座调蓄水库的基础上,积极谋划调蓄工程,偃师区谋划新建郭坟东沟、香峪北沟以及大东沟、孟津区谋划建设张胡沟、新安县谋划建设后河等调蓄水库,努力解决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期间无水可引问题,提高黄河地表水利用率;二是在中心城区开展三年水质提升行动,通过对关林水厂净水工艺的升级,解决陆浑水库水质不稳对于城市供水的影响;三是加快推进小浪底南岸灌区主体工程尾工建设,力争灌区早日发挥效益,以新建故县灌区为重点,统筹推进我市伊洛河两岸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伊洛河水资源利用率。
2.中小型水库调蓄能力不足问题解决措施。针对我市中小型水库调蓄能力不足问题,我市按照“小规模、高密度”原则,依托天然河流水系、灌区干支渠等,在地形地貌和土地要素满足条件前提下,谋划建设中小型水库,形成“长藤结瓜”水库群。栾川县罗村北川河、明白河、九鼎沟水库已开工建设,洛宁县谋划新建隍城水库、嵩县谋划建设上庄坪水库、伊川县谋划建设塔沟水库和宜阳县阳光寺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同时积极谋划新建小河口大型水库,提高伊洛河水资源调配能力。
3.供水结构不够科学问题解决措施。持续优化城市供水结构逐步构建多源供水保障体系。一是积极调整市区供水水源配比。按照“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使用地下水”的原则,持续对洛阳中心城区市供水水源配比进行优化调整,合理压减地下水取水指标,逐步提高地表水利用率,地表水供水占比由2020年的22.6%提高至2023年的37.5%。2024年压减北控中心城区公共供水地下水指标1亿立方米,核定后地表水地下水指标配比为5.8:4.2,地下水使用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水源置换合理压采地下水。推动故县引水工程受水区洛阳城区、洛宁、宜阳加快供水结构调整,逐步置换地下水,提高地表水引水指标利用率。三是进一步扩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水利、城管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先供后封、确保用水、分步实施、限期封闭”的原则,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达到供水条件的应封尽封,2023年洛阳中心城区封闭自备井36眼,2024年计划再封闭15眼。四是积极谋划引调水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谋划前坪水库市区引水项目,通过优化供水结构,逐步构建多元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三、提案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1.完善法治建设,加强非常规水统一配置。2024年4月,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市水利局汇总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并上报省水利厅,下步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水法》修订工作。2023年12月,水利、发改、住建、工信、城管、农业农村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洛阳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近年来我市非常规水利用量均超过省定年度目标规模。
2.出台有关节水载体建设奖补和优惠扶持政策。2021年12月,洛阳市水利局与洛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洛阳市水利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节约用水奖惩办法〉的通知》(洛水资〔2021〕29号),明确了对在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奖励政策。按照《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洛阳市水利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与保护项目的通知》规定,对洛阳石化节水设施改造等4个节水项目进行了补助,补助金额共计100万元,极大提高了各用水单位的节水积极性。
3.推进将节水载体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体系。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致函市文明办建议将节水载体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城市(单位)的创建考核体系中。5月29日,市文明办回函:“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单位)测评体系的修改需由上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根据市委工作安排,目前已取消市级(区级)文明城市(单位)创建项目。”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会积极对接市文明办,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绿色生活健康理念工作的落实力度,全力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4.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扶持政策。一是争取上级在取水指标分配时予以支持,2024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由于国家对河南省分配水量调整,尤其黄河干流指标将大幅度调减,我省将开展水资源优化配置对相应地表水指标进行调整。为全面摸清我市水资源家底、彻底理清水资源供需关系、在上级分配我市水指标和划定“双控”目标时争取更多的支持,市水利局积极争取、市财政大力支持,我市正在开展《洛阳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编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灌区修复配套和节水改造,2023年完成孟津区黄河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工程,同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共完成投资3694.3万元,改善灌溉面积3.75万亩;持续推进建设洛宁县洛南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4年扎实做好灌区改造前期工作,汝阳县玉马、伊川县摩天渠、洛宁县洛南及洛北灌区国债投资项目顺利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3全年实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2个,改造坡耕地4.4万亩,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91.7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2024年实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0个,改造坡耕地3.975万亩。四是全面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2023年争取40万元财政资金高质量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实施嵩县德亭河等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投资7840万元,治理河长27.6公里,有效提升河道过水能力,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目前洛宁县渡洋河等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纳入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方案,规划治理河长约53.15公里,规划总投资约3.21亿元。正在结合国家政策,进一步细化项目申报手续,力争工程早日落地实施。
再次衷心感谢贵委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贵委继续对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洛阳市水利局关于建议将节水载体建设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体系的沟通函(洛水函〔2024〕75号)
2.洛阳市文明办关于建议将节水载体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单位)创建考核体系的回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