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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雷带队到伊川县、洛龙区、伊滨区开展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宣贯调研。

      王雷一行首先来到伊川县,顺伊河河堤而下,现场查看了伊河伊川段、龙门湿地段至伊滨段水生态治理和河湖“清四乱”情况,对下一步贯彻落实伊洛河保护条例提出要求。

      王雷指出,《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县区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伊洛河保护是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促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现实要求。要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扣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涉水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强化协同配合,以河长制为抓手,充分调动本级各部门力量,形成保护伊洛河的工作合力,为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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