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到期前45天,提前下达提示函,提醒取用水户及时换证;当取用水户取用水量即将临近许可水量,提前进行超计划、超许可预警提示,共同做好节水工作……
近期,洛阳市水利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优化取用水管理,从加强临期办证提醒、建立税量协作机制、做好计划许可管理等多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服务性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取用水监管与执法工作高效衔接。
一、靠前服务加强临期办证提醒。由市节水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排查即将到期取水许可证信息,在前期电话、信息提醒的基础上,提前45天下达取用水管理提示函,提醒取用水户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有效减少了取用水户因取水许可证照到期未及时换证造成无证用水问题。
二、落实政策建立税量协作机制。为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新出台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洛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税务机关联合建立了水资源税协作机制。一方面,加强取用水计量规范性检查,及时将取水计划信息、取水量核定书、取水计量结果等相关信息,定期送交税务机关;另一方面,及时与税务机关加强水资源税与取用水情况对比核查,防止出现有税无证、水资源税超许可等违规取用水行为,帮助企业依法用水。
三、加强节水做好计划许可管理。市节水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用水计划,每季度核定取用水户取用水量,排查用水户超计划、超许可情况。对取用水量临近用水计划或者临近许可水量的取用水户,及时进行超计划、超许可预警提示。同时,及时深入各取用水户,督导取用水户排查原因,指导取用水户采取节水措施或申请调整用水计划、变更取水许可水量,促进取用水户节约用水、规范用水。
四、强化巡检及时核查违规线索。市节水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巡检巡查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取用水行为和线索,开展初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违规取用水线索,及时进行核查,按照程序移交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
五、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封井工作。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建立取水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节水服务中心加强与市北控水务公司联系,与供水部门及时核对取水许可信息台账、更新公共供水管网情况,合理制定年度自备井封井计划,按照“先供后封、确保用水、分步实施、限期封闭”的原则,对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条件的自备井予以封闭,在保障供水的基础上优化用水结构。
下一步,洛阳市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优化取用水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动手段,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