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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水利规划或计划:

      (一)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各类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四)对全市水利发展影响较大的其他工作中长期(三年以上)计划、方案;

      (五)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三、制定或调整全市水利发展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水利工作中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制定重要水利规范性文件,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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