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水利规划或计划:
(一)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各类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四)对全市水利发展影响较大的其他工作中长期(三年以上)计划、方案;
(五)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三、制定或调整全市水利发展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水利工作中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制定重要水利规范性文件,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