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流域防洪安全,按照河长制工作部署,7月17日上午,水利局启动“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牵头组织水利局、检察院、公安局及莲庄镇人民政府乡、村级河长,对洛河四岭段“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今年以来,我县聚焦河道管理范围内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阻水障碍物,逐条河流研判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建立阻水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此次督导督查,宜阳县水利局按照既定方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水片林进行全面清理。此次整治共投入人力30人次,清理河道内阻水片林800余棵,并对河道进行平整、修复,有效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本次行动牵头负责人、水利局党组成员赵理朝同志指出: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河妨碍行洪及河道“四乱”问题整治的安排部署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水利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对已完成整治的区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河道行洪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巡查和监管范围,巩固整治成果。
下一步,水利局将持续健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模式,全面加强行刑检合作,助推河湖问题依法解决,共同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水平,为建设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夯实法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