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加强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王 雷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张 嘉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向阳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容宝宁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利锋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吴显强 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刘 郡 局总工程师
成 员:田 哲 局办公室主任
雷 蕾 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肖俊卿 局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李 垠 局运行管理科科长
袁绪根 局监督科(审计科)科长
朱彦宝 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郭永胜 局农村水利水电科科长
李清华 局河长制工作科科长
金正军 市节水服务中心主任
梅建国 市河渠事务中心主任
丁海峰 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监督科,袁绪根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6年3月10日
